给JNQ

恋前不知爱
恋后无处埋
寻而不知足
足却觅阴台

始知恋有情
何必随处埋
追时无所怨
怨后觅真爱

恋在山之角
怨在海之湄
失而还复看
心碎天葬台




写于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夜。
大醉。

和大美女红蔷约会的男人们

A
通过一个月的软磨硬泡,周见甲终于能够约红蔷出来。这一个月来,他恨不得把红蔷放在台子上供养,生怕她对自己有一点坏的印象。他暗暗下定决心,我一定不要 做女人嘴里的坏男人,我会一直对红蔷好,我不怕辛苦,不怕劳作,红蔷说东,我绝对不会想西。让出轨那种事让坏男人去做吧,我会让红蔷知道我是一个值得信赖 得好男人的。

于是他天天短信红蔷,早上问候一句:记得吃早餐哦。中午问候一句:上课是不是太累了,休息下吧。连晚上还要打电话过来嘘寒问暖一番。做了好吃的问红蔷:今 天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红烧排骨哦,我刚才尝了尝,好好吃,你要不要过来一起吃。临睡前发短信:小红蔷快睡觉吧,晚安,做个好梦哦。

今天,他终于得到红蔷的许可,可以在她中午上课休息的时候一起吃饭。这事弄得周见甲又兴奋又紧张,他心想机会来了,红蔷果然还是对我有意思,不然怎么会让 我和她一起吃饭呢。我的机会来了,我可要好好表现,于是他精心打扮自己,临出门前换了三双鞋,又用发胶将头发弄好型。到了约会地点,他只感觉心脏咚咚咚在 跳,小心翼翼地给红蔷拨了电话,没人接。他又打了一遍,没人接。过了一会儿,那边来了一个短信,说不好意思,我今天突然有急事,不然改天吧。

周见甲虽然心里极不情愿,但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,只好忍气吞声,安慰自己:她只是有急事而已,谁还没有个急事呢。

B
周见乙坚信自己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家财丰厚,追女人这点小事跟本不算什么,红蔷这种女人老子见多了,几个短信就能熟悉,几通电话就能暧昧,几次约会这事就算成了。

周见乙自己的追女人的方针很简单:全面撒网,重点培养。如果这个折了,下一个还候着呢,遇见陌生女人,周见乙马上展开攻势,动作里表现着关心,语言里透露 着暧昧,满嘴里跑火车,弄的人家女的晕晕乎乎的,到最后完全被甜言蜜语所打倒,女人马上崩溃了,完全被浪漫冲昏了头脑,觉得自己捡着大漏了,这么容易就找 到了真爱,又有钱长的又帅,我真是太幸运了。

没过多久,为了证明自己爱周见乙,两人终于上床了。相处了一段时间,发现他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。吃喝玩乐,不务正业,挥霍无度,好吃懒做,自私自利, 经常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,在家里像个恶霸,在外面像个娘们。除了兜里有几张钞票外,就剩一张能跑火车的嘴了。更可气的是这个男的除了她,背后还有六个女 朋友。女的马上崩溃了,下了好几次决心,好歹分手了,分手后还犯贱,又念起他的好,还想再回去找他。结果人家已经有新女朋友了,于是回家大哭一场,跟自己 的几个好姐妹淘一聊,得出结论: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。

周见乙追红蔷这事先给几个哥们夸下海口,说不出一周之内,我肯定能把到手。于是给红蔷大施暧昧战术,可红蔷是何许人也,是大美女,是见过大场面的人,是跟 男明星闹过绯闻,跟大导演走过红地毯的大美女。什么样的男人人没见过,什么样场面没见过,就周见乙这点把戏,红蔷一眼就看穿了。一个满嘴跑火车的男人碰到 一个能开飞机的女人,马上露馅了。周见乙跟红蔷约会的时候,没喷两句呢,暧昧攻势还没有开展,红蔷接了个电话,说我点急事,我先走了。周见乙傻了,可是没 有越挫越勇,世界上甘心犯贱的傻女人多了去了,他这样想,失去一棵歪脖树,我得到一片大森林啊。

C
第一次在校内上看到红蔷的照片,周见丙就深深的喜欢上这个女孩子,他仔细翻阅了红蔷每一张照片,并把她们全部保存了下来放到一个文件夹里面。周见丙是一个 内向的人,不爱说话,不爱热闹,和女生说话还会脸红,低着头,双手不知所措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。活了二十多年,看的书比自己说的话还要多,他天天在家里憋 着铸造自己的象牙塔,并且养了两盆吊兰。

这个叫周见丙的男子,根本不知道如何博取女孩子的欢心。他书看多了,看到古人写情诗,现代人写情书,可当代人只会发短信MSN, 他长叹息。于是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,写了一封五千字的情书,内容博古通今,引经据典,光芒万丈,沉痛地表达了自己对当代爱情的失望,像诗经那样”山无愣, 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“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才是他真正佩服和崇尚的。他认真的把信写在五线谱上,他深情地写到,希望你和我成为一支唱不完的歌。

信寄出去之后,周见丙日夜等回信,失眠了好几个晚上,抽了好几包中南海。终于回信是来了,上面只有短短一百字,大体意思是说,您的信我看了,可是没看懂, 但是我还是很想和你做朋友。周见丙拿着这封信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,心想红蔷怎么会看不懂呢。他怎么知道红蔷是何许人也,是大美女,背LV穿Gucci, 跟男明星闹过绯闻,跟大导演走过红地毯的大美女,她怎么可能会看懂信的内容呢。

周见丙心里虽然失望,但还是不甘心,他精心准备了一份邀请函,邀请红蔷一起共进晚餐,用小楷竖着写到宣纸上,小心装到信封里,寄了出去。没过两天红蔷一个 电话打过来,说你怎么这么面啊,吃个饭至于这样吗,明天晚上我们在餐厅门口见面,不见不散。周见丙听完之后心跳加速,人还没见脸就先红到脖子根了,忙说, 好好好,好好好。又失眠了一夜,第二天五点就起来准备,六点就准备完了,一直等到下午六点,急忙出发,见红蔷。他见红蔷第一面心就醉了,完全丧失了自我, 说一句话先在脑子里面过上十遍看看这话该不该说,然后再有选择的说出来,说出来都是结结巴巴的,要么文不对题,要么辞不达意,剩下的时间就是低头拨弄自己 的筷子,偶尔偷偷拿眼角瞄她,天底下还有如此标致的女子,他心里想。

红蔷完全大失所望,这个人是那个写情书的么,怎么看起来贼眉鼠目的,一点也不像个文人,完全不说话,只知道低头吃菜,一说话就是结结巴巴的,人说文如其 人,这个男人一点也没有像他文章里写的那样,太让我失望了。于是红蔷起身借口去洗手间,回来的时候,告诉周见丙,我刚才接了个电话,我家里出了点事,我得 先走了,真抱歉。周见丙表示你快去吧,心里其实都明白,红蔷根本看不上他。于是回家大哭一场,写了一万字的文章,抽了三包中南海,还畜须明志,以此跟女人 划清界限,表示这帮女人懂什么爱情,只知道吃喝玩乐,就会跟男明星闹绯闻,其他什么都不知道。我只要我的真爱,我只要我的soul mate,我只要我的精神世界。

D
大美女红蔷早上开MSN的时候,发现有个陌生人加她。她通过验证之后,发现那人叫做“见丁在田”,红蔷心想我不知道这个人啊,那人却也一句话不说,憋了三 天,那人发话问:你是?红蔷心想不是三天前你加的我吗,怎么到我这儿改”你是“了。红蔷说:我是红蔷。那人说:哦。过了一个小时,那人问:你在干嘛呢?红 蔷说:我在听歌呢。那人说:哦。说完那人忽然发给红蔷一个链接,说:上面是我之前拍的一些照片,现在很久没拍东西,手都软了。红蔷心想,这人真是迫不及待 想给别人炫耀自己成果啊,炫耀完还装谦虚。红蔷看完照片后觉得一般,但是为了顾及那人面子,于是说,我觉得拍的挺好的。谁知道那人突然来了精神,讲了一堆 摄影术语不说,末了还说,下次我去郊外拍照叫上你一起吧。红蔷说,我看看吧。

从这之后,这人沉寂了一段时间,然后突然出现,跟红蔷乱扯一通,然后再次沉寂,每次沉寂都以”下次一次出来玩“作为开始,以”看看我的新成果“做为结束,红蔷开始心想这人是干嘛的,后来直接忽略他的存在。

这个男人叫做周见丁,从小到大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,孤独的这么成长过来,内心极度需要一个欣赏自己的人,但是这种心理需求过于强烈,以至于他每每见人都要 先自我吹嘘一番。骨子里是个怕丢面子的人,其实暗恋红蔷已经很久了,自己被红蔷加为好友的时候心里也暗喜,当时也想跟红蔷聊天,终于忍住了,自己拉不下脸 来说主动追女人,这个多不好意思啊,他想,我宁可让女人来追我。于是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所谓“欲擒故纵”的恋爱绝技,说只要掌握这个就泡妞无敌手了。于是 照之实行,心想小妞你快上钩吧,然而,自己只掌握了欲擒故纵之形,却没有抓住其中心思想。好像一个只会招式而没有内力的剑客,再者说了。红蔷是何许人也, 是谈恋爱的高手,是跟男明星闹绯闻,和大导演走红地毯的大美女。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,什么样的花招没见过。你以为只有你自己会欲擒故纵这招啊,在你之前多 少人都用在红蔷身上,红蔷能不知道么,她可能会上当么?

最后一次红蔷终于答应出来见见这个男的,两人约会去爬山。你说既然两个人去爬山,好歹男的应该照顾一下女的吧,这个周见丁心想,我不能让她看出我喜欢她 来,我要在暗中取胜。于是在山上完全不管不顾女孩子的感受,自己玩弄相机,大拍特拍,把女孩子晾一边不说,还要红蔷给他拿镜头拿三脚架。红蔷心想,这是来 约会了还是来受罪了,于是装做发短信,一会告诉周见丁说:我有点急事先走了。于是回家就把这人删掉了,周见丁吃了哑巴亏,脸上却装做无所谓的样子,他于是 又在网上看小姑娘照片,企图寻找新的目标。


在这个城市的男人们,见过红蔷的,没有不想多看两眼,没有不想入非非的。

据说,当她出生的时候,旁边鲜艳的红蔷薇马上凋谢了。于是她父母给起名为红蔷。

红蔷的周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,红蔷哪个也看不上,哪个也舍不得。有人看见她坐着法拉利在大街上呼啸而过,也有人看见她经常出入住着摇滚青年的破平房。




写于2月20日 清晨

给黄莎莎小朋友的信

黄莎莎:
你好,可爱的黄莎莎小朋友。我下了好几次的决心,终于决定给你写一封信,提笔要写的时候,总觉得有千言万语堵在胸口,不知这话该说什么,从何说起。说实话,面对这苍白的信纸,我的钢笔悬在半空中,一想到这些信纸将要飘扬越海落到你的手里,我却有些紧张了。在旁人看来,我是多么可笑与愚蠢,他们说,仅仅见面三天的时间,却让你如此魂牵梦萦了三年,你图什么呢,你这三年还念着她,说不定人家连你长什么模样都忘记了呢,你别忘了,她是一个妓女。

其实他们都错了,你不是一个妓女,你是世上最纯洁的女人。 你是那么聪明,那么可爱。你就像一只朝气蓬勃的小鹿。你给我讲你们家乡的大山,你背着竹筐去采蘑菇。我可以想象得到那里的大树鲜艳的绿色和散落在四处青草的味道。你用手掀起那些厚厚的松针,下面是不是藏着蘑菇呢?你说你从小是爷爷奶奶抚养起来的,你说你一点也不记恨你的爸爸妈妈。你说你会想方设法的把大款口袋里的钱都掏走。你说好人总会有好报的。你知道吗,当我看到大街上或者网上那些飞扬跋扈的年轻人们,看着他们光鲜的外貌和单薄的灵魂,我就会想起你。我会想起你的笑脸,看见你我就能看见阳光。我只叹息自己知道的太少了,太脆弱,当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的时候,还天天怨天尤人,好像谁都得罪我似的;与你相比,你那么小的年纪就遭遇这样那样悲惨的经历,还依然保持快乐幸福的心态生活着,我真的太渺小了。

他们不知道,但丁当年只是看了酒吧女郎的大腿一眼,以此为起点写出了旷世名著《神曲》。现代人哪有这样的情操,日子太快了,时间太快了,他们说人生要及时行乐。我看见所有人都在往同一条轨迹上爬行,那条路充斥着纸醉金迷的气味,平整宽阔而遥遥无期。喜好出入酒色场所的男人和女人们怎么会理解我的感觉,在他们眼中,一个喜欢写字和喝酒的穷小子是大叔,土的掉渣,是不入流的。而在我看来,他们却是耐不住寂寞的一代,是渴望一夜成名的一代,是消费的一代,他们脑子里空洞无物,外表却要攀比谁最光鲜的。书卷,茶道,毛笔字,这些温文尔雅的单词离他们太遥远了。我有时候会担心,想或许你已经变了,变的成熟又世故,眼神已经呆滞而满腹心机,就像那些只有肉没有灵的男男女女一样,已经不是那个我记忆里朝气蓬勃人见人爱的小姑娘了。可是,对于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来说,我现在提笔写信的感觉,好像第一次你吻我的时候,那一瞬间美妙的时刻。我记得我当时告诉你,明年我会回来看你的。我想你继续讲故事给我听,清唱你们家乡的山歌。可这一晃,三个春秋就过去了,我违背了当时的诺言,一直蜗居在南半球的岛上。我很想念你,不知道你现在过的好不好?

可爱的黄莎莎小姑娘,三年之前你十七岁,今年你已经二十岁了。你已经不是一个小女孩子,如果我有幸能够见到你,你一定是已经亭亭玉立,像一个大姑娘了。我还记得当年还送给你一张陈楚生的专辑,你高兴的一把抱住我。然后尖叫着去给你的好姐妹们炫耀。这份难得的纯真我是不会忘记的,这种天性的快乐心境很有感染力。我希望你一直是开心快乐的,即使在最逆境的情况下,在最困难的时候,也要保持这一份快乐。因为这是你最最宝贵的财富,是你克敌制胜的法宝,是你丰富生命的前提。如果我有机会一定会去你的家乡,我会去你所说的大山脚下。看看久违的绿色。希望你一生平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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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迹李






于零九年二月六日 清晨。